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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 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学校卫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鄂教体艺办函〔2021〕13号 发表时间:2021-08-11 15:59:06】

各市、州、县教育局、卫生健康委(局),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学校卫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3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持续加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各级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统筹做好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坚决杜绝疫情防控松懈心态,切实落实人物同防、多病同防。

二、健全学校卫生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各级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家标准配齐配足学校卫生保健人员,保障学校开展卫生保健相关工作的条件和经费保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广选聘中小学“健康副校长”做法。

    三、加大学校卫生工作督导检查力度。各级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对学校卫生工作加强指导督导。市(州)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督促所辖县(市、区)做好学校卫生管理工作。县级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学校卫生管理工作各项要求和措施。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1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