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省教育厅办公室 省红十字会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 推进学校应急救护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鄂教体艺办函【2021】14号 发表时间:2021-09-07 09:42:37】

各市、州、县教育局、红十字会,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学校应急救护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2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增强做好学校应急救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是保护儿童青少年生命健康的重要措施,是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和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各级教育部门、红十字会和学校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切实增强做好学校应急救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协同组织开展学校应急救护知识普及教育,共同推进应急救护阵地建设,提高校园应急救护能力,切实保障广大学生生命健康。

 二、帮助学生掌握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各级教育部门、红十字会和学校要将应急救护培训纳入学校素质教育内容,融入教育教学活动、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小学阶段,重点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避险知识科普宣传教育,树立敬畏生命、关爱他人理念。中学阶段,掌握基本应急救护知识技能,培养自救互救和自我保护能力。大学阶段,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知识技能,倡导救护志愿服务,将应急救护知识技能纳入学生军训,切实提高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普及率。鼓励高校开设应急救护相关课程并纳入学分管理。

三、提高意外伤害现场施救能力。各级红十字会、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积极推广在学校配备急救箱、自动体外除颤仪(AED)、应急救护一体机等急救设备,建设“博爱校医室”,完善急救培训和设备设施标准,加强救护培训和演练,有效增强校园救护服务能力。依托救护服务阵地,发展救护志愿服务队伍。各地博爱校医室建设要与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卫生室建设相结合,纳入各地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有条件的学校要建设生命健康体验教室,开展应急与避险体验和急救体验,开发和拓展红十字应急救护课程资源。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       湖北省红十字会办公室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