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湖北省第十二届黄鹤美育节暨参加全国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补充通知
【信息来源:鄂教体艺办函[2021]22号 发表时间:2021-11-15 16:47:54】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教育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湖北省第十二届黄鹤美育节暨参加全国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鄂教体艺函〔2021〕8号)精神,现决定将原定于11月中旬至12月上旬在襄阳市举办的第二阶段现场展示活动统一调整为录像评选,并挑选部分优秀作品参加全国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评选和展示。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有关项目
(一)文艺节目
除朗诵、班级合唱、合唱和合奏节目以录像形式报送外,
需将本届黄鹤美育节《部分项目推荐指标分配表》中文艺节目改为录像形式报送。
(二)音乐美术优秀课
根据各地已报送的音乐美术优秀课录像进行评选,不再采用现场评选方式。
(三)美术作品
对各地报送的美术作品进行评选,不再举办美术作品展览。
(四)艺术实践工作坊
依据各地报送的艺术实践工作坊录像和《艺术实践工作坊方案》进行综合评选。
(五)美育改革创新案例和学习生活环境案例报告会
对各地报送的美育改革创新案例和学习生活环境案例进行评选,原计划举办的美育改革创新案例和学习生活环境案例报告会不再举办。
二、评选工作
本届黄鹤美育节有关项目评选采取市(州)推荐评委与专家评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专家评委和市(州)推荐评委分别占80%和20%的权重值。请各市(州)分别推荐文艺节目、音乐美术优秀课、美术作品评委人选各3名。届时,我厅从各地推荐的评委中抽取部分评委参与有关项目评选工作。
(一)评委推荐条件。政治立场坚定,德才兼备,公道正派,学风端正,廉洁自律。业务素质硬,教学能力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状况良好。评选期间能够保证全程参与相关工作。
(二)请将填写好的《市州推荐评委人选登记表》(附后)扫描成PDF版后,发至我厅体卫艺处指定邮箱(twy@e21.edu.cn)。
三、报送事宜
(一)部分项目录像连同填写好的有关《报表》等参评材料一并于2021年11月30日前报至襄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地址:襄阳市襄城区运动场路93号,联系电话:13329870568,联系人:李晓岚,电子邮箱:511740765@qq.com,邮编:441000)。
(二)有关项目录像均以光盘形式报送,不需报送电子版。
附件:市州推荐评委人选登记表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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