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湖北省第八届大学生 艺术节暨参加全国第七届大学生 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表时间:2023-03-24 17:22:29】
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若干措施》(鄂办发〔2021〕39号)和《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23〕3号)精神,决定举办湖北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节。同时,遴选部分优秀作品参加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具体活动方案见附件)。
请各校结合实际,尽快制定本校大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好本校大学生艺术节活动,全面展示近年来学校艺术教育改革和发展取得的成果,努力把大学生艺术节办成“艺术的盛会,学生的节日”。
各校艺术节活动方案(含联络员姓名和手机号码)需于4月10日前报我厅体卫艺处,联系人:马东庆(电话:027-87320239)、姜贵君(电话:027-87328139),邮箱:twy@e21.edu.cn。
附件:1.湖北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zip
2.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pdf (文件链接地址)
湖北省教育厅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