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23年湖北省学校合唱培训班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表时间:2023-07-12 17:07:29】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若干措施》(鄂办发〔2021〕39号)精神,提高学校音乐教师的专业素质,提升学校群众性歌咏活动水平,决定举办2023年湖北省学校合唱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学校合唱团队组织与管理。
(二)学校合唱教学案例分析。
二、参加对象
部分中小学校专职音乐教师(含专职音乐教研员)和高校从事合唱教学的专职教师。
三、时间地点
本次培训班定于8月29日至9日1日在湖北省交通职工教育培训中心(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南津关路1号,联系人:史雪云,电话:13477134946)举办。8月28日下午报到,9月1日下午返程。
四、其他事宜
(一)参加培训的中小学音乐教师和专职音乐教研员由市(州)教育局负责选派,每县(市、区)1名音乐教师,专职音乐教研员可根据各地实际选派;参加培训的高校音乐教师限派1名从事合唱教学的专职教师参加。
(二)培训期间统一安排食宿。住宿费、交通费自理,学校或单位按规定报销。
(三)请市(州)和高校于8月10日前将填写好的《2023年湖北省学校合唱培训班报名回执》(见附表)发至省教育厅体卫艺处邮箱:twy@e21.edu.cn,联系人:孔蓉 ,联系电话:027—87328005、18627851520。
湖北省教育厅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