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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校园足球特色学校遴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鄂教体艺办函〔2015〕12号    来源:体卫艺处    发布时间: Mar 9, 2016, 3:39:19 PM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教体艺[2015]6号),进一步推进全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做好第二批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遴选的准备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及试点县(区)遴选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4]46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工作仍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及试点县(区)遴选工作的通知》(鄂教体艺[2015]1号)对“申报对象、申报条件和遴选程序”等的规定,按各地中小学校总数(2014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不含教学点)的3%进行申报,原则上高中、初中和小学1:3:6的基本比例匹配。

    二、各地要按照《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基本标准(试行)》的规定,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成熟一批,推荐一批,不能急功近利。所遴选的学校应是扎实开展校园足球,发展有意愿、工作有特色,具备遴选条件,能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的学校。要统筹兼顾中等职业学校和女子足球特色学校的创建,以推进本地校园足球工作的发展。

    三、各地应按照申报条件、基本标准,认真审核申报学校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并组织专人进行实地考察,不符合条件的学校不得申报。学校申报材料应做到实事求是、真实可靠,有据可查。省将组织专家组对学校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视情况进行实地抽查。

    四、申报学校应逐项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申报表》(教体艺厅函【2014】46号文件的附件2)。

    (二)相关支撑材料。申报表中“主要工作做法及特色、工作规划”栏目只填写基本内容,具体内容一律按照《基本标准》的规定内容,另整理成规范的文字材料。主标题自行确定,副标题为“校园足球工作主要做法及特色”,标题下方依次为学校全名和日期。

    (三)工作照片。如场地器材、教育教学、足球活动等6至8幅(电子版)。

    (四)申报材料按照《申报表》、申报材料、工作规划和工作照片的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另传电子版),材料标题为“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申报材料”,下方为学校全名和日期。

    五、县(市、区)向市(州)提交的材料

    各申报学校的申报材料等;申报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的正式文件,报告遴选推荐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审核盖章后的《申报汇总表》(教体艺厅函【2014】46号文件的附件4)。

    六、市(州)向省提交的材料

    学校的申报材料等;县(市、区)的正式申报文件和《申报汇总表》;申报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的正式文件,报告组织遴选、初审和考察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审核盖章后的《申报汇总表》。各地申报材料的报省日期为2015年11月10日前。联系人:黄昌军,电话:027-87328139。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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