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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25年湖北省中小学生校园集体舞展演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表时间:2025-06-18 15:46:41】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和省政府2025年民生实事有关“组织中小学生开展全员文体活动”要求,省教育厅决定举办2025年湖北省中小学生校园集体舞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本次展演活动以展示和交流各地校园集体舞教学经验及成果为内容。所展示的校园集体舞内容既可展示武汉体育学院创编、推荐的2025(湖北版)校园集体舞,也可以展示各地自行创作或从其他途径学习的校园集体舞。

二、参加对象

参加本次展演的对象为小学、初中和高中学生。展演活动分小学甲组(小学低段)、小学乙组(小学高段)、初中组、高中组四个组别,每组均以一个自然班为单位进行展示交流。

三、展演形式

本次展演活动在各地评选的基础上,再举办全省现场集中展演。全省现场集中展演分录像评选和现场展演两个阶段进行。

(一)录像评选

各地按照《2025年湖北省中小学生校园集体舞展演活动参展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要求,于10月31日前将参展的校园集体舞录像节目(光盘)连同《2025年湖北省中小学生校园集体舞展演活动参展作品登记表》(见附件2)报至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参展的校园集体舞录像节目可在户外或室内进行录制,需使用一个机位录制全景画面,音乐与画面需同步,录像光盘需按组别分盘报送。省教育厅将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参展的校园集体舞进行评选,评选出本次展演活动一、二、三等奖及优秀指导教师奖。

(二)现场展演

在录像评选基础上,挑选部分优秀作品参加于今年11月中旬在武汉体育学院举办的2025年湖北省中小学生校园集体舞现场集中展演活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一)举办校园集体舞展演活动是提高中小学生全员文体活动参与率的重要载体。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展演组织领导,制定本地展演工作方案,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展演活动达到预期目标。

(二)要加强展演活动安全管理工作。各地在举办本地展演活动过程中,要细化展演活动安全预案,把各项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个人。要坚持勤俭节约和量力而行的原则,务实创新,力戒形式主义。

(三)要加强校园集体舞推广宣传工作。各地要以举办本次校园集体舞展演活动为契机,依托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微信等平台载体,广泛宣传报道展演活动的特色和亮点,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不断提升展演活动的影响力。

 

附件:1.2025年湖北省中小学生校园集体舞展演活动参展名额分配表 

2.2025年湖北省中小学生校园集体舞展演活动参展作品登记表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5年6月18日